山東通報20批次不合格樣品 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微生物污染等問題
時間:2021-03-03 10:36:14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374次
3月1日,山東省市場
監督管理局通報了
餐飲食品、
蛋制品、
淀粉及
淀粉制品、
酒類、
糧食加工品、
乳制品、
食用農產品等13大類食品1027批次樣品的
抽檢結果,有20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
不合格樣品中,有8批次樣品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分別為:新泰市青云街道趙萬奎蔬菜店銷售的芹菜(西芹)、新泰市青云街道吳貞東蔬菜店銷售的芹菜(西芹)檢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濟南市槐蔭區濟南槐蔭秋霞蔬菜店銷售的豇豆;濟南市槐蔭區濟南槐蔭李虎蔬菜店銷售的豇豆檢出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棗莊市市中區魯南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張文學銷售的小油菜(普通白菜)檢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東營市東營區鑫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畢建國銷售的普通白菜(小白菜)檢出氟蟲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榮成市廣源綜合批發市場于良金銷售的油菜(普通白菜)檢出阿維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濟南市萊城區王洪波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檢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滅蠅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5mg/kg;普通白菜中啶蟲脒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mg/kg,氟蟲腈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油菜中阿維菌素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1mg/kg;克百威在鱗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
不合格樣品中,有6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其中5批次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分別為:煙臺市芝罘區忠康烤魚店使用的餐盤、濟寧市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山東中膳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使用的消毒餐飲具(碗)、濟南市歷城區小鍋號餐廳使用的復用餐飲具(水杯)、威海市環翠區齊魯交通威海發展有限公司藍海御華大飯店分公司使用的直徑20cm餐盤、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威海金駿餃子樓餐飲有限公司樂天店使用的康樂福餐具套裝。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污染的可能性較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餐(飲)具中不得檢出大腸菌群。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徹底、消毒滅菌不徹底,也可能是操作人員或周圍環境不清潔,造成餐飲具二次污染。
還有1批次為:榮成市榮成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日照嘉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醋蜇頭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GB 10136—2015)中規定,即食生制動物性水產品一個樣品中菌落總數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5×104CFU/g。
2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其中1批次為:濟寧市任城區濟寧全圣美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巨野縣羅氏盛合粉條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粉條檢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含鋁食品添加劑,比如硫酸鋁鉀(又名鉀明礬)、硫酸鋁銨(又名銨明礬)等,在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使用后會產生鋁殘留。含鋁食品添加劑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批準β-半乳糖苷酶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等的公告》(2015年第1號)中規定,粉絲、粉條(干樣品)中鋁的最大殘留限量為200mg/kg。
另1批次為:昌邑市北孟鎮佳樂福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高密市云臣醬菜廠(原高密市堯臣醬菜廠)生產的醬芥頭(黃醬醬漬菜)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
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為:淄博市桓臺縣城區千家快餐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和1批次大碗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飲)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當,會造成洗滌劑在餐(飲)具上的殘留,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GB 14934—2016)中規定采用化學消毒法的餐(飲)具的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應不得檢出。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2批次不合格樣品為:威海市文登區裕峰超市銷售的標稱為青島市金榮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選豬肉卷檢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棗莊市山亭區北莊鎮來尚多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為宿遷市洋河鎮潤洋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洋河鎮優曲酒檢出酒精度(20℃)不符合相關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13期(總第286期)不合格樣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