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仁露、紅茶、菜籽油……廣東檢出10批次不合格食品,看看你買過嗎?
時間:2022-08-09 16:54:15 來源:轉載食品伙伴網 點擊:383次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標稱江門市興華醬油有限公司生產的味極鮮釀造醬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潮州市湘橋區名都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廣東揚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杏仁露(蛋白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2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分別為標稱梅州市馬圖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紅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廣州市雀天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港式紅茶,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草甘膦是一種非選擇性、無殘留滅生性除草劑,對多年生根雜草非常有效,廣泛用于橡膠、桑、茶、果園及甘蔗地。草甘膦主要抑制植物體內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從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轉化,使蛋白質合成受到干擾,導致植物死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規定,草甘膦在茶葉的最大殘留量不得超過1mg/kg。
乙酰甲胺磷是種緩效型殺蟲劑,適用于蔬菜、水稻、小麥、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種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規定,乙酰甲胺磷在茶葉中最大殘留量為0.05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5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東莞市長安海文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含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
菜籽油,溶劑殘留量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廣州市含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實,該批次產品為假冒偽劣產品。);韶關市優佳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真英雄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真英雄椰子汁飲料,蛋白質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汀城百貨商行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市寶安區舒記干貨批發商行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順德區眾聯好又多百貨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值為3mg/g。堅果與籽類食品中酸價(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把關不嚴,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
溶劑殘留量中的溶劑是指浸出工藝生產植物油所用的溶劑。溶劑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浸提溶劑后,沒有在后續工藝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劑,也可能是將此類產品違規標稱為壓榨。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為中山市橫欄鎮裴大秀蔬菜檔銷售的本地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長期食用鎘(以Cd計)超標的食品,可能對腎臟、肝臟和骨骼造成損害,還可能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鎘在姜中限量為0.1mg/kg。鎘(以Cd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長過程中富集了環境中的鎘元素。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