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江門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臺山店銷售的標稱天門王小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
醬板鴨排(醬辣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江門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陽春東湖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大福錦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酸辣泡鴨爪(輻照食品)和酸辣泡雞爪(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振興店銷售的標稱博羅縣長寧超龍保健飲料廠生產的夏桑菊(桑菊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深圳市家宜多實業有限公司獅嶺商場銷售的標稱廣東博羅羅浮山金園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夏桑菊涼茶固體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廣州市有家水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天河恒江飲品廠生產的
包裝飲用水,大腸菌群和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 廣泛分布于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皮膚、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濕的環境存活。如果桶裝水的消費周期較長,營養要求較低的銅綠假單胞菌可生長繁殖,可能會引起味道、氣味和濁度的改變。銅綠假單胞菌檢出的原因主要是水源帶入或者是生產過程中工藝控制不嚴,還有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4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云浮市新興縣新城鎮溢興涼果購銷部銷售的標稱廣東馬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陳年陳皮,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汕頭市龍湖區樂旺佳購物百貨店銷售的標稱廣東億心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加減乘除話梅,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云浮市新興縣新城鎮百匯涼果店銷售的標稱新興縣太平鎮百果園食品廠生產的話梅皇和老陳皮,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鉛是最常見的重金屬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規定水果制品中鉛的最大限量值為1.0mg/kg。蜜餞中鉛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果蔬種植過程中對環境中鉛元素的富集,或輔料帶入,亦可能是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加工設備、容器、包裝材料中的鉛遷移帶入。鉛可在人體內積累,長期攝入鉛超標的食品會嚴重影響大腦和神經系統,尤其會對兒童造成智力發育障礙和表現行為異常。
3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
3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分別為潮州市潮安區世紀聯華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普寧市洪陽合香醬料廠生產的香豆醬,氨基酸態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肇慶市好家源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黃崗店銷售的標稱德慶縣鴻發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肇慶花間一壺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康州巴戟
®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佛山市潤珩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省紫金縣黃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客家
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氨基酸態氮是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是判定發酵產品發酵程度的特性指標。該指標越高,說明食品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醬類產品的風味,影響產品的品質。黃豆醬、甜面醬等氨基酸態氮含量不達標,可能是產品生產工藝不符合標準要求,未達到要求發酵的時間,或者是產品配方存在缺陷有關。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白酒的一個理化指標。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造成檢驗結果偏差,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導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
此外,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農藥殘留問題,為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江燕店銷售的標稱華潤萬家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溢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潤之家孜然粒,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